自2018年以来,该建筑一直没有居住,也没有装修。进屋拿钥匙的时候交了两年取暖费-2019年,供暖公司更换,业主不在本市。2020年回来装修,去供暖公司交取暖费。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在支付今年的供暖
更新时间:2022-05-31 02:32:43
问题描述:
自2018年以来,该建筑一直没有居住,也没有装修。进屋拿钥匙的时候交了两年取暖费-2019年,供暖公司更换,业主不在本市。2020年回来装修,去供暖公司交取暖费。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在支付今年的供暖费之前补足去年的供暖费。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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