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仍末与本人续签合同(其中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离职一个月)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01
问题描述:
你好,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问我。我于2015年1月与某单位签订
合同,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该单位仍未与我续签合同(包括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的一个月)。现在我准备辞职了,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