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1日收到安置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怎么补偿。单位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未休的年假工资
更新时间:2022-05-21 16:11:59
问题描述:
该单位已经工作了4年零10个月。治疗期为4月13日至5月12日。该部门于4月19日通知我停止营业。4月21日,我收到了解除劳动
合同的安置通知。我该如何补偿。公司的薪酬方案:1。公司工作年限乘以平均月薪;2.在考虑期后一周内回复,并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个月的工资;3.4月27日至5月18日的工资,加上未支付的第一季度奖金、未支付的年假工资和未支付的十三份工资(折合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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