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房东协商可他说了句“那付违约金吧”就再也不接电话了,请问我们这样应该不算违约吧?可否要回2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呢?
更新时间:2022-05-11 17:33: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公司租了一间办公室。
合同日期为2014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6日。租金是以三人两付的形式支付的。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我们将在4月份一次性向房东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但现在情况紧急,公司最迟将在5月份搬出去,想与房东协商,但他说“支付
违约金”,再也没有接电话。我们不应该违约吗?我能拿回两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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