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要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补偿、补交社保补偿等等呢?
更新时间:2019-03-25 16:48:5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从2002年12月份开始在一家香港公司工作,一直都现在。因公司之前只在香港有注册,大陆没注册。所以一直都没有与我们签
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等。直到2011年12月公司在深圳注册了公司,到现在想与我们补签或新签劳动
合同。请问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我们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要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补偿、补交社保补偿等等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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