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老板是我们老家的我也没有说什么就走了,我可以找劳动局申请仲裁吗?
更新时间:2022-03-25 19:35:36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人服装厂工作。我没有签
合同。老板说我会负责食宿。工作了两个多月后,我和女友辞职了。老板说我每天从生活费中扣除20元。当时,我去了当地的劳动局,向劳动局解释了情况。老板让我过去讨论一下,工资不扣除我自己的工资。老板是我们老家人,我一言不发就走了,后来,春节来了,工资扣了我们三千元。我可以向劳动局申请
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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