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错误会给单位造成一定罚金,从我工资里分三个月扣除。请问这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2-03-10 06:45:54
问题描述:
2015年1月底,我从一家
公司辞职。当时,我个人的疏忽导致了名单的遗漏。此错误将对装置造成一定的罚款。当时,我和老板谈判。如果有罚款,我愿意承担30%,并从我的
工资中扣除三个月。我离开工作已经一年半了。突然,我发了一封快信向我索要30%的费用。这个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罚款3500美元,其中30%超过6000元。当时,因为这个错误,我得到了一张
警告申请表,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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