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饭馆吃饭期间,受伤者被送入医院,是否可以认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若可以认定该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19-03-14 08:12:23
问题描述:
打人者为四人,受伤者为两人,同在饭馆吃饭期间,打人者声音过于吵闹,受伤者前去劝告,此时双方无任何争执,饭饱后受伤者离开,走出不远,打人者喝醉从后面冲上来,用酒瓶大众一人头部,用刀威胁另一人,后又将另一人打伤,受伤者被送入医院,经诊断受伤者一人轻微脑震荡,一人耳朵鼓膜穿孔,两人因为中年人。请问是否可以认定故意伤害致人
轻伤?若可以认定该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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