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和动迁办的补偿细节商量未果,请问他还有权继续收我房租吗,房子不是不属于他了吗?
更新时间:2023-01-12 09:50:30
问题描述:
前年我在这条街上租了一家商店,后来被纳入了政府搬迁的范围。房东于2011年年中支付了房款。由于我没有与搬迁办公室讨论赔偿细节,我一直在原来租用的商店里经营。但是房东总是来收我的房租,在这期间他提高了租金,我继续每年支付7000元的租金。去年年底,他拿到了
安置房号(未登记入住)。今年,他说他将收取租金。他还有权继续向我收取租金吗?付了房款后,房子不是属于他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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