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11月取得国土证,要求分割房屋。我父亲的房子归属权是按物权法为依据还是按事实为依据来界定?
更新时间:2019-02-24 06:16:16
问题描述:
父亲2009年去世,留下一栋三层房子,我自92年3月一直在此房子楼上居住至今。92年4月,我父亲把底层铺面出租给别人,有合同为证。此房子是父亲88年购买的土地,91年-92年初建成。父亲92年9月与后母结婚。由于当时统一办理证明,92年11月取得国土证,97年取得
房产证。现后母以
物权法: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说房屋是她和父亲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房屋。如果我父亲的房子在他俩婚前已建好,而且有当时居住和出租合约等一系列事实证明房屋已存在。按照以上材料,我父亲的房子归属权是按物权法为依据还是按事实为依据来界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