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9月23号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我现在没有交付尾款,现在甲方起诉我,我有维权的理由吗?
更新时间:2019-02-21 14:12: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是农厂职工,于2014年厂支部提议,职工集资危房改造,我于2014年9月23号签订书面
购房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住房每平方米1600,门面4000,交房按照抽签决定房号,我已付房款68%,到后期甲方单方面更改
合同购房价格门面4600,而且交房也不是按照合同抽签决定,我现在没有交付尾款,也没有搬进新居,现在甲方
起诉我,我有维权的理由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