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租赁站签订的租赁合同上,对方支付了5万定金,请问我们的诉讼我们能否从建筑公司得到租赁材料的赔偿和相应的租金吗?
更新时间:2019-02-20 10:41:21
问题描述:
某建筑公司员工在建筑公司
办公室采用夹带资料方式,与我
租赁站签订的
租赁合同上,偷偷盖章,我们履行了合同,被对方拉走建筑材料,钢管价值150万,,对方支付了5万定金,后来陆续支付租金10万左右,就没有支付租金,也没有归还材料。后发现该员工把材料卖掉,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后该员工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为了追讨租金,我们把员工所在建筑公司告上法院,请问我们的诉讼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建筑公司所盖公章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们能否从建筑公司得到租赁材料的赔偿和相应的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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