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立下什么财产遗嘱。当时舅舅不懂什么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什么的,我妈妈有权拿一部分钱吗
更新时间:2019-02-18 16:57:00
问题描述:
20年前,外公外婆在岛内有套房,有儿,有女(我妈),当时
拆迁,政府又赔了一套。外公外婆离世了,也没有立下什么财产遗嘱。当时舅舅不懂什么原因没有办理
产权证什么的,就是等于房子没有手续。这么多年来,舅舅没有工作都是靠着收租过日子的,并且没结婚,也没子女。现在他背着家里人,把房子给卖了,并且把买方的20w
定金给花完了。想问下,后续买方还会给钱,我妈妈有权拿一部分钱吗,也就是说,这房子在法律上有属于我妈妈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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