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8年2月3日打的借条,之中一共还了5次钱,至10月份,这自己的帐没取回,就沒有给另一方,自身的身上也的确没钱,另一方将我告到了法院,于2019,2月28日,彼此将协商,这一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1-07-22 1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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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8年2月3日打的
借条,之中一共还了5次钱,至10月份,这自己的帐没取回,就沒有给另一方,自身的身上也的确没钱,另一方将我告到了法院,于2019,2月28日,彼此将协商,这一我该怎么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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