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无法交下月租金(2.2万),现在商场的目的差不多就是硬拖住我,然后等他要求的时间一到(7月15日),就“没收”我的全部货品(10万),这不是强租强抢吗?!那个合同,他们也不给,欧阳老师,您觉
更新时间:2007-07-01 16:30:25
问题描述:
欧阳老师,谢谢您昨天的回复,还得麻烦咨询您:
1、关于合同:金海马商场一直不给我人合同,合同本来是和他们招商经理双方签的,但后来在2006年末时突然叫我们重签,说是为了税务局要求,叫我们去填的是个空白合同,当时我们就不同意,但他们又哄又骗,再说我们店已经开了,也没别的办法,当时他们说拿回总部盖章后就发给大家,到现在也没见到。
2、原合同的对违约的要求是扣没押金(即一个月租金),当时我们是交一个月租金、一个月质保金(一年后还)和一个月押金,相当于“两押一付”。那我现在要求退租,就算违约,也应该只扣押金,怎么还能扣我的货品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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