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对我(未续签合同期间)进行经济补偿么??如果可以这个经济补偿应该如何计算呢?
更新时间:2019-01-25 22:22:57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7月进入一家
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合同,2009年7月续签过一次,2010年7月由于公司人事问题一直没有与我续签,期间我多次询问过此事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公司正常发
工资给我但始终没有给我续签合同,直到2010年11月公司换了新的人事,新的人事说我没有签合同要求与我续签合同,可是此时我已准备离职,便拒绝与公司续签并且提出辞职。请问我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对我(未续签合同期间)进行
经济补偿么??如果可以这个经济补偿应该如何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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