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大队不出警也不做责任划分,应该付主要责任,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1-24 14:35:51
问题描述:
两辆电瓶车在十字路口处相碰,对方由西向东靠左侧逆向行驶,本人是由北向南靠右侧正常行驶。双方快速刹车,对方对自己速度判定失误造成本人电瓶车撞到对方后座上人的左踝。随即双方都没有报警的情况下三人共同来到医院对伤者进行医治,所有医药费本人已交付后伤者提出对其高额赔偿,
误工费,
营养费等等。由于现场无法还原,事故大队不出警也不做责任划分,只建议双方协调。但是本人认为对方开车者逆行载人首先违反了
交通法规,应该付主要责任,对其要求的高额赔偿不予接受。现伤者对本人要求赔偿,并威胁,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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