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的经济补偿金。元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呢?那么究竟应该按什么标准来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呢?
更新时间:2019-01-19 23:52:07
问题描述:
张某和公司签仃了三年的
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3000 元。工作半年以后,因张某表现优异,工资从每月3000 元调整到了每月4000 元。‘半年以后,公司因经营失误,陷入了困境,决定裁员,张某也在裁员名单上。临走时,公司以合同中约定的3000 元工资为标准,支付了张某6000 元的
经济补偿金。张某一想觉得不对,自己的工资已经涨到4000 元,公司怎么还能按3000 元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呢?自乙应该拿到8000 元的经济补偿才对。 于是,他向公司提出了异议,公司回答说经济补偿应该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3000 元为标准。那么究竟应该按什么标准来支付张某的经济补偿呢?请详详细细的分析列举法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