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严重失职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没有违法犯罪和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请问我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两个月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9-01-19 15:32:25
问题描述:
2011年11月1日浙江方圆造船
有限公司人事部通知我来公司面试,面试合格狗公司制造中心总助金崇水与我面议工资为7000元,并于当月9日签订劳动合同,同日上岗为工程部项目经理。一直以来我把浙江方圆造船有限公司当成自己的家,把方圆的发展作为我工作的宗旨,但不知什么原因,2012年5月30日在我正常上班(有当天的考勤记录)的情况下与8点10分通知我去人事部解除劳动关系,当时我也向人事部提出三个问题,一时解除合同有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二我有没有严重失职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我在社会上有没有违法犯罪和不遵守
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至今没有给出如何理由,请问我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和两个月的经济补偿赔偿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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