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是这样,公司一直没有提违约金一事,只是在我说不去了,公司扣着我的三方才说有违约金5000元一事。也就是说在三方没给公司前,公司各种忽悠,说我们尽量解决户口,我们去年解决了多少指标,也不提违约金这一事,但是把三方骗到手后,就有违约金了,然后户口如果能解决就帮你解决,但不承诺。当时催我交三方的人力说你现在赶紧把三方交过来,我们是按照三方交的顺序排序的,现在交过来很有可能解决户口。可是当我交了三方,也没提前告知有违约金一事,一直到现在我说不去了,公司也没说解决户口问题。
①问题在我交三方时和我沟通的人力员工已经离职了,运气太背了,也就是没办法证明我在交三方时她根本就没有提到违约金一事。也没有说5000这个数目。其实公司在面试的时候,说过我们公司没有违约金,但是现在不承认,公司现在的人力一口咬定,公司把所有的事情都解释清楚了,就是你违约,你一定要交违约金。
②当时我把三方交给人力的时候,说如果公司解决不了户口,尽快告诉我,我好安排其他出路,但是现在该人力已经离职,空口无凭了,而且直到现在也没说关于户口的事情,我想要一个稳定的户口,想把三方取回来。因为我感觉公司在我交三方之前,没有就违约金和户口的解决问题和我沟通好,有一种忽悠的性质,就是因为我糊里糊涂的被公司忽悠后交了三方,公司却扣住三方,不承认以前的所有事情,就是要违约金,感觉对公司很无语。
③现在三方最多算签订了两方,有效吗?劳动法规定,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为什么现在国内的公司会提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④这种事情有没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局能给协调解决吗?如果说因为我的不去给公司造成了浪费户口的损失,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可是公司仅仅是面试了我,给我发了offer,5000元的违约金从何谈起。
⑤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麻烦各位专业律师人士给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