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原来已经有人租了一年,并且押金也交了。算不算违法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提前谢谢刘律师!
更新时间:2019-01-17 08:01:39
问题描述:
本人在威海荣成这边打算开店做生意,租的房子原来已经有人租了一年,但因为嫌房租太贵,今年一直没交房租,于是经协商,房东打算把房子租给我。并且押金也交了。房东先谢了
收据,打算5月1号正式签
合同,结果原来租的那家又说要租,房东就答应人家了。说要退我押金不租给我。请问这样算不算违法行为?我们的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提前谢谢刘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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