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办证的违约金计算没什么问题,与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不一致,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计算利息赔偿的时间呢?
更新时间:2019-01-11 13:30:26
问题描述:
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家的房证未能按售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办下来,经起诉开发商现已胜诉,并已
强制执行赔偿。但现在在赔偿中有个问题就是,延期办证的
违约金计算没什么问题,但区级法院一审判决时裁定我们胜诉并要求开发商按售房合同赔偿违约金,并按同期
贷款利率加倍赔偿利息,市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现在执行阶段区级法院在计算利息时说是按中法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违约金的利息,与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不一致,想请教你一下这样做是正确的吗,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计算利息赔偿的时间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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