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进入公司、2013.5离职。在职两年。第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第二年才签合同。交保险,公司只在2011年往工资卡打过3次工资。其他都是现金支付。
?现在合同都在公司。我本人没有劳动合同,而且不确定合同上的工资是写的是当时说好的还是写的基本工资,当时谈的是一年5万。
现在公司还欠我6个月工资。公司要扣除保密费和压一个月工资,还要扣除8千,8千说是工资是每月4500,一年是5万4,两年10万8千。多的八千要扣。可是我每个月最多拿到3500.还是要?扣8千。实在不能接受。
公司是财务有钱就去拿一点。每月大概按3500算?的
我现在只有第二年的缴纳保险记录和第一年工资卡三个月的公司转账记录。没有合同。不清楚合同写的工资是多少。我印象合同写的是月工资4500,但是现在公司人事说写的很少只是基本工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按照劳动该合同吗??合同如果只是写的基本工资。我是不是拿不到拖欠的工资了?
现在公司人事说我的合同写的日期是2011.05月。工资写的很少就是基本工资。如果仲裁按照合同来。是不是我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算呢??我的工资卡?在2011年9.10.11月每月打四千多可以作为证明我的工资是四千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