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共四个人合伙开店,租房合同是我一个人签的,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9-01-07 10:49:3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一共四
个人合伙开店,房子是三年起租现在刚好一年,接下来是要交房租,
租房合同是我一个人签的,现在我准备退出,其余三个人表示要继续做,但是又不交水电物业费,疑问一是房东说不交房租就把铺子收回去,我们店里面的东西就抵违约金了,把铺子租给别人,我们的合同自动失效,有这种说法吗?第二个疑问就是我们四个人之前签了一个
合伙协议,证明这家店是一起开的,风险平摊,我们都在上面签了字,留了省份证号码,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第三个问题,我如果跟他们签退股协议,协议内容表示我不再是里面的合伙人,店里的一切费用均由其余三人承担,店里所有的事情和责任与我无关,我们四人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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