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包裹是我寄去二手店铺帮我卖的,晚上21点的时候快递员给我打电话说看着我东西挺精致的问我多少钱,派出所给我开了一个回执证明
更新时间:2019-01-03 10:58:29
问题描述:
我于7号晚上寄了一个顺丰快递,物品价值四万元左右,并未保价,当时是手机上寄的快递,快递员也并没有告诉我贵重物品需要保价,我
消费者没有这个常识,快递员应该起到一个提醒的义务,晚上19点寄的快递,这个包裹是我寄去二手店铺帮我卖的,当时有给二手店铺那边发每样东西的价格和我寄了几样东西具体是什么,晚上21点的时候快递员给我打电话说看着我东西挺精致的问我多少钱,我说好几万,快递员说东西不见了,他说他刚刚回到公司就发现我的包裹和另一个人的包裹一共两个包裹不见了,快递员很明确地说东西是他过来收我的包裹的时候放在地上忘记拿走而被人捡走了,8号中午我到派出所报警,毕竟东西不是小数目,我拿着物品购买发票和寄快递的底单去的,我去查询了我寄快递的地方监控,发现根本不是快递员说的那样他忘记拿走了,监控显示他明明把我的包裹拿走了,给快递员联系之后快递员说可能是在
其他地方被偷了,那个地方没有监控,真假无从得知,派出所给我开了一个回执证明,建议我
民事诉讼,当时是手机下单,快递员过来收件是直接机器打印单号出来,手机下单的界面有一个默认打勾的条款协议,并未注意看,请问这种情况下,发起民事诉讼的赢面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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