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所欠债务,原欠款客户他有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吗?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两家公司吗?
更新时间:2018-12-29 17:54: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客户欠我
公司14年到16年货款,在此期间我一直给有供货,于16年3月份得知客户公司分账,自称之前公司负责收货的人于2014年11月已经成立了一家新公司,2016年3月得知后让我签署了分账
协议,将之前大笔的欠款分到新公司名下,签署协议后,经一年内多次要账,不予以还款,现在我怀疑他们恶意欺诈分账,逃避所欠债务,麻烦
律师咨询下:在我16年3月签完分账协议后,原欠款客户他有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吗?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两家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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