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在开发商处签定了购房合同,全额付款、装修。直至最近才发现该房屋开发商当初就已经作了抵押,导致目前都办理不了交房手续。
曾参考:
构成恶意欺诈;2、欺诈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你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无效;3、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房产没有交付你也不想购买该房产,你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4、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房产也升值了,你也希望继续购买该房产,只是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约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几近破产,诉讼赔偿,可能连诉讼费用也执行不回来。我希望继续购买该房产,有什么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