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2010年8月31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交纳了5万元订金,但由于开发商之前把我这套房子抵押给银行,要解押才能与我签购房合同,我当时催了几次,因为听说近段时间可能国家政策有变,但开发商一直拖到2010年10月13日才解押完房子,于是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了房款和代办房产证的手费,包括1.5%的契税费,开发商也开了收据给我,但在2011年12月23日开发商的办证人员却跟我说:因国家政策规定2010年10月1日前网签的房子契税是1.5%,10月1日之后的要3%的契税,所以开发商要我补交1.5%的契税才能办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维权?
理由:1、是开发商拖延了我网签时间。
??????2、开发商还拖延了我3个月办房产证时间。
对这些原因,如果我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我1.5%的契税和拖延我办证的滞纳金,因这是国家政策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我胜诉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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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这套房子是120平方,是我名下的第二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