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三个月,但现在未满三个月,老板说当初说好是三个月试用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8-12-23 08:03:02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
试用期为三个月,这是面试的时候人事说的,但现在未满三个月,我想离职了,在递交了
离职申请后,我向老板提出了关于加金的问题,老板说当初说好是三个月试用期,如果你做满后,成为正式员工,他们会为我补交的,但是现在没有到,所以以此为由拒绝为我加。
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么?这两个月,单位发工资是按正常员工的工资为我支付的,但是没有和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如果再要去找老板,我应该怎么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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