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检察院反渎局找我俩,现在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转到公诉科
我不认为构成犯罪原因如下:
???渎职罪中提到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
????第一本人没有徇私舞弊,没有收受当事人的任何贿赂。??
????第二我不是行政执法人员,对于移交的有关问题不是很很清楚,接到举报后我也汇报了,???????????????第三在我们将当事人抓获时,其并未购成犯罪,他刚开始伐树我们就将其制止,其滥伐数量明显不够犯罪的数量。没必要移交。至于后来他又滥伐树木,我们完全不知。
????第四对滥伐树木一案实际数量存在质疑。当时有派出所跟着有故意多量的怀疑。我们找林业局量过还不到9方,可是说不能再出证材啦
??请您帮忙分析一下,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洗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