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遣散费吗?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8-12-06 11:38:57
问题描述:
我公司老板开设了两家独立的公司。一家做工程,属于股份制公司。一家做教育,属于他100%控股的公司。
15年4月份他招聘我来的是教育公司,但当时教育公司还没有注册。所以当时社保及工资都是工程公司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5年11月份,教育公司注册完毕。就把我的社保转到教育公司去了。这时才签订合同!日期从11月份开始!
也就是说4月到10月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现在这大哥不想做教育了,请问我可以要求遣散费吗?要多少?
对于在工程公司的几个月,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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