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给他打工,拖欠了2个月以上的工资,请问我可否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我可否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8-11-06 19:47:12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在一个私人面包房工作,但我上班没有多久老板接了一个永辉的面包房,我还是给他打工,
工资1200,但后来老板没有钱发工资,拖欠了2个月以上的工资,所以我就
辞职了,但我工资没有结到,他总是借故拖延,后来我和其中一位员工一起抱了他的电脑和一些没有投入生产的机器,但后来他给我寄来了1300元工资,我把我抱的东西还了,但我也因此弄的现在妻离子散,因为我的孩子也是去年5月才出生,因为他没有发工资给我我没有钱给妻子和孩子,所以妻子于今年4月把我告上法庭,最终
离婚,孩子也归她,但现在我以前哪个老板居然也把我们告上法庭,说由于我们抱了他的东西导致影响不好所以没有继续做永辉了所以要求我们赔偿损失20000元。
我想请问我可否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我可否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因为他我现在妻离子散,我可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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