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上班期间脚受伤,并不认定后面的工伤假。拟作为一般病假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1-05 23:04:31
问题描述:
我爱人在上班期间脚受伤,开始医院开10天假,后来单位催促其上班,于是在没有征求医院意见情况下,去上了4天班。 在这期间,脚疼痛难忍,无法工作。征求部门领导意见后,又去医院继续治疗,并开14天假。后单位催促其上班,并不认定后面的
工伤假。理由是其中途曾上班。拟作为一般
病假处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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