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工从工地下班、提有施工工具、后送医院治疗,伤者要求赔偿营养费7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11-05 12:09:48
问题描述:
2012年8月27日晚7点30分、一木工从工地下班、提有施工工具、该工地一钢管扣件守护者、要检查工具包、木工不让检查、钢管守护者要强行检查、后两人发生打架,致钢管守护者头部受伤,后送医院治疗,治疗费7800元,伤者要求赔偿
营养费7000元,
护理费1440元,
误工费1654元,继续治疗费10000元,继续治疗误工费6个月12578元。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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