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三人民医院对延误治疗是否有责任?2.工地老板是否付全部医疗费用?3.生活费、陪床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是否由工地老板支付?4.对以后丧失劳动力、后遗症等怎样赔偿?5.如果要告的话,需要一些什么证明
更新时间:2006-08-09 17:42:48
问题描述:
我父亲06年5月在板塘一建筑工地工作,属于民工,没有任何合同保障,上班才2天,第三天就出事了,从正在建筑的第二层摔到地上,后急送市三人民医院治疗,检查结果:造成骨伤、其中三根肋骨严重骨折、移位、肺部损伤,出现血胸、气胸等症状,市三人民医院并没有对肋骨进行对接,让其自然肋骨对接的治疗方法,经过40多天的治疗,再检查,肋骨没有对接好,医院再提出需要做手术(之前医院观察后不需要做手术)。医院先对病人没有一个正确的治疗方案,延误了治疗时间。后我们转到市中医院做手术,现正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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