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4-01-05 22:48
设立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
朱群生
广东深联律师事务所
朱群生
律师解答
办理抵押时应注意的是:
1、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车辆,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作为动产,因涉及的金额比较巨大,办理抵押时也需要抵押登记,不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3、设立抵押与发生债权同时进行。在发生债权的同时,就设立抵押权,避免发生债权在先,设立抵押在后,这样可以防止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被其他债权人认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嫌疑。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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