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侵犯艺人肖像权的行为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1-04 16:34
不属于侵犯艺人肖像权的行为有什么
管丰
江苏远舟律师事务所
管丰
律师解答
不属于侵犯艺人肖像权的行为:
1、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在公开露面时,记者或者工作人员对艺人进行拍照;
4、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使用已经公开传播的肖像;
5、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6、法定的其他不侵犯艺人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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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民法典规定侵犯别人肖像权的行为是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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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侵犯艺人肖像权的行为有什么呢
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形有: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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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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