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09-14 17:12
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郭家贤
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
郭家贤
律师解答
房子居住权是指权利人占有、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子及其附属设施,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权利。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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