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民法典上的宅基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22-05-15 10:26
如何理解民法典上的宅基地使用权?
沈明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
沈明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前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谁有证谁是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权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农村宅基地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法律分析: 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其属于私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乡村宅基地门前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自留地不上证的。要看双方证据
农村宅基地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法律分析: 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其属于私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乡村宅基地门前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自留地不上证的。要看双方证据
乡村宅基地门前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自留地不上证的。要看双方证据
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的法律依据?
常见的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选择何种方式需考虑实际情况,如资金需求、土地使用计划等。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农村宅基地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法律分析: 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其属于私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乡村宅基地门前空地,使用权属于谁
自留地不上证的。要看双方证据
主讲律师
沈明
沈明
江苏-南京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建筑工程
咨询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