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更新时间:2024-04-09 13:45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朱楚欣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朱楚欣
律师解答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就业的;
5.死亡的;
6.参军的。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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