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造成损失要个人承担吗

更新时间:2021-11-27 17:25
对公司造成损失要个人承担吗
朱远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远峰
律师解答
对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在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的情况下,或者是经营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已经尽到忠诚、勤勉义务后,仍有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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