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8-16 19:00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李鉴春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李鉴春
律师解答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主体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要件是过失;客观要件是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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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存在过错,可要求赔偿。
刑事抗诉书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不明白你问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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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鉴春
李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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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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