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新规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70个新药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价格平均下降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