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还要发放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4-01-06 17:51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还要发放工资吗
陈国立
广东仁康律师事务所
陈国立
律师解答
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需要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要向职工发放工资;如果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则不需要向其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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