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而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纯粹基于双方之间的亲子关系而享有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但是,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