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到场,被告如果有正当理由的话,可以不到场,但是,需要提交答辩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另外,如果男女双方出席过一次,其他时候委托律师代理处理的,也是可以的,但当事人需出具一份说明离婚态度的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