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责任认定书一般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