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没有下调,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