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大陆法律中没有保释的说法,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肇事司机如果负完全或者主要责任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后刑事拘留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