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没有时间限制,在开庭审理前都可以依职权调取,并向当事人作出说明。双方当事人可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但是,如果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作为申请一方提交的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当事进行质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